據了解,9月15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才審議通過“十四五”全民醫療保障規劃。規劃在幾項重點工作中明確提到,2022年實現全國基本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。
2022年實現全國基本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。建立健全醫保藥品支付標準,從談判藥品、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“兩病”患者用藥支付標準切入,逐步銜接醫保藥品目錄管理和支付標準。
自2019年8月20日,醫保局發文,明確省級醫保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,也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限定支付范圍。對原省級增補乙類藥品,應在3年內以40%、40%、20%的比例逐步消化后,全國藥品目錄開始趨于統一。
日前流傳的一份2021年醫保工作要點也明確:要做好省級增補藥品目錄的清理消化,確保到2022年實現藥品目錄全國基本統一。
此前梳理發現,全國各省基本集中在2022年6月前完成地方醫保增補的清理,也就是說到了明年中旬,藥品目錄就有望在全國范圍內實現統一。